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者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到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退费手续。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乌海(http://wh.nm12333.cn)上公布。对于被取消开考的岗位,应聘这些岗位的人员交费成功的,其所交费用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到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给予退费。
(四)报名成功的人员须于2017年5月29日至6月2日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试题分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种类别。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又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6种岗位试题。
(二)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其他岗位笔试均使用汉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或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参加C类考试的需携带普通直尺)等文具参加笔试。(特别提示:应聘人员于8:00开始入场,两科目笔试试卷为合订本,考试时间分别计算。两科目考试之间不休息,上午10:00,监考人员回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答题卡,《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结束;《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继续进行至12:00考试结束。)
(四)笔试综合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笔试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综合成绩上加2.5分。
(五)笔试结束后,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乌海(http://wh.nm12333.cn)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以及举报电话等详细内容,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乌海(http://wh.nm12333.cn)上另行公告。
(二)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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