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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水城县事业单位招聘651人公告
2017-04-20 16:40:00   地区:贵州   浏览:0

报考需作专业测试职位的考生,专业测试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比例折算后的笔试、专业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员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含3:1)比例以内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专业测试成绩之和的成绩末尾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未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需作专业测试职位的考生,通过专业测试进入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尾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也相同,由县招聘办另行组织加试(笔试), 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40%,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3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30%。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尾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也相同,专业测试成绩高进入下一环节;若以上成绩均相同的考生,由县招聘办另行组织加试(笔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招聘办组织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幼儿园教师的体检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十、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部署,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为不合格,由县招聘办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