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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116人公告
2017-04-20 16:53:29   地区:贵州   浏览:0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2017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站、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和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