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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西双版纳州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招聘2人公告
2017-04-05 22:09:40   地区:云南   浏览:0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考生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

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因取消招聘计划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因考生原因届时不参加笔试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计划裁减公告于5月4日在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笔试结束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还将审核考生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四)缴费和准考证

1.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17年4月12日09:00至4月19日24:00时期间完成交费。笔试分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100元/人。

2.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17年5月31日09:00时至6月3日开考后半小时,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由省人社厅统一提供笔试服务,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及出题范围,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45日内,在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笔试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则相应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另行公告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进入面试人员与计划招聘数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据综合成(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满分成绩)×职业能+面试成绩×面试成〕}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