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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师招聘260人公告
2017-03-24 21:49:5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6)成绩统计,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6.公布成绩签定三方就业协议

(1)由招考领导小组按照总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聘用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用的人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如果少于岗位应聘人数时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http://www.ds.gov.cn/(东胜之窗)进行公布,并与拟聘用人员签定三方就业协议,双方若出现违约,违约方需向对方交纳违约金5000元。

7.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于2017年8月1日前携带本人学籍档案到东胜区教育局报到,参加入职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8.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http://www.ds.gov.cn/(东胜之窗)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所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1.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9月1日,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工作1年后若取得教师资格证给予正式聘用,若在2年之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将予以解聘。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在启事发布前。

2.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3.公开招考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东胜之窗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六、本方案由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胜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477-2780286

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8380702

东胜区教育局:0477-8380731

原标题: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17年面向高等师范类院校及211工程非师范类院校招考教师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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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面向高等师范院校及211工程非师范类院校招考教师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