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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象山县事业单位招聘42人公告
2017-03-24 16:28:21   地区:浙江   浏览:0

留学人员(持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委培生须取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招聘职位条件中按类别设置专业条件的,其专业类别参考附件4。以相似相近专业报考的,请考生事先准备好大学所学课程表。课程表可从本人学籍档案或大学毕业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中复印。

 

考生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代报名人须持考生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附件5)、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接受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缴纳考务费40元。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四)报名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资料不全或提供资料与报考条件不相符的,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2个及以上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报考取消招聘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象山县石浦渔港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旅游开发管理职位和石浦镇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工程造价员职位为高层次人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比例原则上要求达到3:1,若不足3:1的,按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地点:象山县人力资源市场(象山工业园区创业路1号,万华康庭南出口斜对门)。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满分为100分。其中,乡镇街道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财会职位笔试内容为会计专业知识(含一定比例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象山县石浦渔港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旅游开发管理职位和石浦镇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工程造价员职位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4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原则为:笔试合格分=该试卷考生最高得分×75%,如计算结果高于6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4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4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即为笔试不合格;笔试不合格者淘汰。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3的比例,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满分2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亦相同的,则都进入体检环节。

象山县石浦渔港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旅游开发管理职位和石浦镇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工程造价员职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成绩相等,则都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