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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
2017-03-24 16:32:14   地区:云南   浏览:0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考生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

(4)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在2017年4月12日09:00至4月19日24:00时期间完成交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考试收费50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共计100元/人。

(5)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考生须于2017年5月31日09:00时至6月3日开考后半小时期间,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星期六),具体为: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本次笔试由省考试中心统一提供笔试服务。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中小学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一科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3∶1及以上的岗位方可开考,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及岗位。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人员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的45个工作日内在省商务厅网站(www.bofcom.gov.cn)公布。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省商务厅网站另行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相应进行递补。

 

复审时须出具以下证件及材料: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参加复审,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招人员持准考证参加复审,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基本资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需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四)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需要,可采取单一面试方法,也可采取多种测试方法(包括专业测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复审需进行递补时,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面试。若在面试当天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参加人数面试或进行等额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分数控制线70分,面试总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再参与后续考录过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在云南省商务厅网站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