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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天柱县事业单位吸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2人公告(第二次)
2017-03-16 18:06:29   地区:贵州   浏览:0

引进到我县的高中教师须与学校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8年)协议,经试用期1年考核合格后,按不同层次的人才分别兑现相关待遇;引进到我县的其他急需紧缺人才按照《天柱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天党办发[2013]53号)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协议后,经试用期1年考核合格后,按不同层次的人才分别兑现相关待遇。

(三)住房奖励:

通过上述渠道引进到我县的高中教师,由政府提供60平方米左右公租房一套,供其免费居住,服务期满8周年的,产权归引进教师所有。服务不满8周年的不享受房屋产权。引进的高中教师为夫妻关系的,只能享受一套公租房。

九、天柱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是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天柱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7525726(天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855-7529768(天柱县人事考试中心)

传 真:0855-7522475(天柱县人社局办公室)

原标题:天柱县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吸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实施方案(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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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事业单位吸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第二次

天柱县事业单位吸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天柱县事业单位就业意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