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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乌兰浩特朝鲜族学校招聘朝鲜语授课教师12人公告
2017-02-23 21:25:18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6、试讲必须使用朝鲜语。对不按要求试讲的,按零分处理。

7、试讲设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60分,一个岗位试讲成绩出现并列的,当场进行加试。

8、试讲工作结束后,由盟人社局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试讲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兴安盟教育信息网、兴安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盟教育局具体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人事考试违纪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工作由盟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兴安盟教育信息网、兴安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天。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盟人社局负责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联络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0482-8266520(盟人社局事业科)

0482-8268660(盟教育局人事与外事科)。

举报电话: 0482-8266418(盟人社局纪检组)

0482-8266528(盟教育局纪检组)。

原标题:2017年乌兰浩特朝鲜族学校公开招聘朝鲜语授课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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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乌兰浩特朝鲜族学校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兴安盟公开招聘朝鲜语授课教师报名登记表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