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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鄂前旗引进优秀中学教师48人公告
2017-02-04 15:21:48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五)公示和试聘

对拟引进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试聘相关手续。

四、引进教师的管理

(一)聘用

新引进教师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引进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任教学校教学一线或调离鄂前旗教体系统,否则予以辞退。

(二)待遇

1.工资待遇。被聘用人员享受鄂前旗正式教师相应的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

2.其它待遇。(1)汉语授课和蒙语授课教师。从“985工程”院校、“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引进的教师,经试用一年表现突出,在确保服务期不少于10年的前提下,给本科生一次性发放安置费5万元,给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一次性发放安置费8万元。(2)引进成熟优秀教师经试用一年表现突出的,在确保服务期不少于10年的前提下,一次性发放安置费8万元。

五、其它事宜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引进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未按规定时间参与现场验证和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络。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托克前旗教体局所有。

原标题:鄂前旗关于引进优秀中学教师的公告

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托克前旗教育体育局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