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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庆云县第一中学教师招聘32人公告
2017-02-03 21:52:48   地区:山东   浏览:0

5、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范围人选。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以外,还应符合《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放弃资格和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6、递补聘用: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者,招聘领导小组在公示的递补人员中按综合排序确定递补人选。

7、聘用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复审时,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制造假学历、假证明、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8、聘用

(一)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合格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被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原标题:2017年庆云县第一中学教师招聘简章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