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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阜平县城乡规划监察队招聘1人公告
2017-01-29 12:53:13   地区:河北   浏览:0

十一、考核

由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公示

县招聘领导小组对拟招聘人员名单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阜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三、递补程序

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1.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2.经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的;3.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

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仍按以下程序进行递补:阜平籍的、笔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年龄小的。

十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人员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规划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确定试用期和后续人事关系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保人社发【2011】70号文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格者 纳入全额事业编制。聘用人员需填写《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录用后需在阜平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调动。

十五、其他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工作纪律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阜平县城乡规划监察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执行。

监督咨询电话:

阜平县人社局:0312-7225262

阜平县规划局:0312-7220829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阜平县城乡规划监察队工作人员的公告

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平县城乡规划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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