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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莱芜市钢城区事业单位招聘92人公告
2017-01-29 12:54:05   地区:山东   浏览:0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应聘合并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634-587301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34-6228776

服务基层项目生政策咨询电话:0634-6213594

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咨询电话:0634-6229310

原标题:2017年莱芜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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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莱芜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2017年莱芜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3.2017年莱芜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莱芜市钢城区委组织部

莱芜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