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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龙江龙江县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2016-12-20 18:26:06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如有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四)考核与体检

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要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龙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1. 公示期满后,报考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的工作关系、编制、工资等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聘用人员按报到时间,超过7个工作日没有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原已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未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主管部门对新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试用期合格的按期办理相关转正手续,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后在本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

四 、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龙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龙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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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龙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龙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