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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龙江佳木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2016-12-19 23:17:38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3)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完全一致的,以笔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再完全一致的,重新进行专业知识考试确定人选。待公示无疑义后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的要求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各招聘单位审核后,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6.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等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享受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五、其他有关事宜

1.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要在填写本人联系电话的同时,填写一名亲属的联系电话,以备通知之用。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3.咨询电话:0454-8600360。

原标题:2016年佳木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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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特检所事业单位招考计划.xls

2、市检测中心事业单位招考计划.xls

3、个人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