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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第四季度重庆石柱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33人公告
2016-12-16 18:03:42   地区:重庆   浏览:0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法计算)。特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报考考核招聘岗位(“附件1”)的考生,报名时需初审其报名资格,资格初审合格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领取准考证:

报考“附件1”考核招聘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12月29日下午15:00~17:00在报名点领取,报考“附件2”岗位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12月23日下午15:00~17:00在报名点(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县人力社保局四楼)领取。

(三)考试考核

 

此次公开招聘分公开考核招聘和公开考试招聘两种方式。

1.公开考核招聘

报考“附件1”公开考核招聘岗位的考生,经报名时资格初审合格,按考核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1)考核方式及主要内容

报考“附件1”考核招聘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2)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时间暂定为12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考试总成绩分值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

(5)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核结束后,在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县人力社保局底楼张贴栏和重庆市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cqszx.gov.cn)同步公示。

2.公开考试招聘

报考 “附件2”公开考试招聘岗位的考生,按考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详见“附件2”。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12月24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

(2)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笔试次日在县人力社保局机关办公大楼底楼(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张贴栏和重庆市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cqszx.gov.cn)同步公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比例确定。

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必须分别达到该科目实际全部参考人员平均成绩的80%,方为笔试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2月29日下午15:00~17:00。未按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地点:石柱县人力社保局考试培训中心(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县人力社保局四楼)。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及要求,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以及报考岗位所规定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联审小组由县人力社保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其缺额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面试

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其笔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