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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蒙古根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30人公告
2016-12-09 20:58:0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六、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根河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3日。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月薪2000元,交纳三险(养老、医疗、工伤),社会保险自行接续。试用期满合格的,合同生效;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辞退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其他

1、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考生报名表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在体能测试、递补、重要事项通知等环节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2、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根河政务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3、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227722 5234267

原标题:根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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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蒙古根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2016内蒙古根河市执法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