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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省中原工学院招聘3人公告(第二批)
2016-12-09 21:22:17   地区:河南   浏览:0

笔试时,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含试讲等环节)。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当天,在学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招聘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招聘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需要拟聘用人员提供本人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2506820(中原工学院人事处)

0371-67698636(中原工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2506905(中原工学院纪委)

原标题:中原工学院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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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