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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重庆市巴南区考核招聘5名紧缺硕博人才公告(第三批)
2016-12-06 18:32:01   地区:重庆   浏览:0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以后的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相关情况在区行政中心大楼一楼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校及专业、拟聘单位、拟聘岗位、考核考察等。

七、聘用及福利待遇

对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聘用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和执行重庆市巴南区引进紧缺人才优惠政策。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招聘岗位等级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商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原标题:重庆市巴南区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紧缺硕博人才(第三批)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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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巴南区考核引进事业单位紧缺硕博人才岗位一览表(第三批).doc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