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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招聘专业人员60人公告
2016-11-26 00:34:24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和相关要求,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和起止年月即可)、工作经历(填写工作单位、起止年月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即可),否则审查不予通过。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3.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4.报名期间公布咨询、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3946838;举报电话:0471-394681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三)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剧院公开招聘报名资格

审查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严格按照《岗位需求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查把关,做到客观、公正、及时,认真回答应聘人员提出的问题。

2.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向应聘者说明。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

3.应聘者须提供本人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 <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教育部相关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下载打印)。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须携带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在现场审查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7.现场审查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8.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

9.开考比例。专业测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于急需、紧缺岗位,经批准,根据表演艺术团体的特殊性及剧院对于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的紧迫性,降低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五、考试

(一)考试分为舞台艺术表演类和舞台艺术非表演类两大类,采取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为两个环节,先进行专业技能考试,然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专业技能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二)应聘人员持与本人报名一致的有效证件和《报名登记表》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类别。

1.舞台艺术表演类包括:舞蹈(舞蹈表演专业岗位)、声乐(独唱、领唱、长调、合唱等表演专业岗位)、民乐(毕秀固尔、古筝首席、马头琴、好必斯、萨克斯等演奏专业岗位)、交响乐(定音鼓、大提琴首席、小提琴、长号兼低音长号、巴松兼低音巴松、中提琴、双簧管等演奏专业岗位)、钢琴(钢琴演奏专业岗位)、乌兰牧骑(演员及教员等专业岗位)、蒙古剧曲艺(演员专业岗位)、二人台(二人台专业演员和司鼓、中阮、扬琴、四胡等演奏专业岗位)和女主持(主持人专业岗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