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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龙江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9人公告
2016-11-24 02:06:25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6.政策加分。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关于加分的相关政策,到农村基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考的,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时限以报名日期为准)

7.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8.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9.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包括准考证的发放、笔试、面试时间、公布考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看信息。

本次招聘的政策咨询电话:0451—86772271

七、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由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为一张考卷,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计2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50分,主要测试考生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养和综合能力;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主要测试考生所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查询。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在对笔试成绩综合分析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如前三名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待公示期满后,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情景模拟的方式,测评其专业实际运用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公布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在哈尔滨市环保局网站公布。

八、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体检及复检由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