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6江苏省宿迁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2016-11-20 00:15:24   地区:江苏   浏览:0

6、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资格。

7、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6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

8、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才,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四、政策咨询

宿迁市人才服务中心0527-84353007

报名技术咨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0527-84353881

监督电话:0527—84359865(宿迁市纪委派驻宿迁市人社局纪检组)。

原标题:江苏省宿迁市2016年度引进市直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度宿迁市引进市直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2016年度宿迁市引进市直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专业参考目录.doc

宿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