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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招聘20人公告
2016-11-11 15:49:49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应聘汉语电视新闻出镜记者,公开招聘考试先进行初试(面试)。初试(面试)成绩只作为进入笔试环节的依据,不列入考试总成绩。

通过初试(面试)的人员再与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一同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初试(面试)

初试(面试)由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考务工作委托相关机构承担。相关事宜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初试(面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6∶1;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按比例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

(二)笔试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初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6∶1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6∶1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笔试。对于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6∶1笔试比例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按比例减少岗位招聘计划。

(三)面试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对于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按比例减少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全部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十、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一)体检

体检在主管机关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二)考察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立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经历、工作表现、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通过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经历、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素质等情况。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召开党委会,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按照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2016年应届毕业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新聘用(列编招聘)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诚信档案。

5.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