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检。体检由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由各地及招聘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主管机关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
(二)应聘者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者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对报名资格审查负总责。对因资格审核不严格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均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通辽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简章由通辽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通辽市2016年度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监督受理电话:8836246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2297992
原标题:通辽市2016年度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通辽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3日
- 2025包头市昆都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招聘见习岗位10人公告
- 2025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739名公告
- 2025通辽科左中旗青年见习人员招募46人公告
- 2026通辽市科左后旗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 2025赤峰市林西县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1人公告
- 2025内蒙古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5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智能网联创新中心招聘公告
- 2025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招募就业见习人员通告
- 2025内蒙古包头昆区统计调查中心招聘见习岗位20人简章
- 2025内蒙古呼和浩特体育中心面向社会招聘人才11人公告
- 2025乌兰察布招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人员实施方案
- 2025包头中心区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5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批科研助理岗位招聘18人公告
- 2025通辽霍林郭勒市教育系统上半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5人公告(第五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