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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选调)78人公告
2016-11-06 15:20:59   地区:浙江   浏览: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本次招聘(选调)笔试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考察。

(三)专业技能考核(代码065岗位)

温州市少年游泳学校代码为065的招聘岗位增设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考核内容为50米蛙泳和50米自由泳,各占50分,按成绩赋分。蛙泳成绩:男子37秒、女子41秒内得50分,每超0.1秒减0.1分,依此类推。自由泳成绩:男子27.5秒、女子31.5秒内得50分,每超0.1秒减0.1分,依此类推。

专业技能考核设达标线,蛙泳为男子59.5秒、女子63.5秒,按成绩赋分为27.5分;自由泳为男子50秒、女子54秒,按成绩赋分为27.5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达标线的,不予入围体检、考察。

总成绩=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基本素质测验》成绩×50%)× 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蛙泳成绩+自由泳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专业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代码001-064岗位以《综合应用能力》高分者优先,代码065岗位以专业技能考核高分者优先,如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具体名单届时请登陆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查询。

(五)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体检、考察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将在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发布,不另给个人发放。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温州市鹿城区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代码047岗位)的人员须提供财会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5)报考选调岗位(代码043-054)的人员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原件)、本人初次参加温州市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录用表或调动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含试用期,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体检、考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选调)对象,在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wzlcks.com)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调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调动)资格,不再递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招聘岗位的(代码001-042、055-065),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选调)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