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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关岭自治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人公告
2016-11-01 15:41:11   地区:贵州   浏览:0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进入面试,面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采取测试口语应用能力(韩语专业)和结构化面试方式(工商管理专业)进行。

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1:3比例的岗位,从进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进入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面试实考考生成绩平均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进入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加试笔试考试,按加试笔试考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关岭自治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规定时间统一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和《贵州省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者若有异议的,体检人员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由领导小组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关岭自治县面向社会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到考生院校或居住地采取调查、座谈、查阅个人档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考生个人经历、德才品行和适应具体岗位的能力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不符合引进人才岗位资格条件的;

7.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引进的其他情况。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关岭自治县面向社会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七)聘用

考察合格者列为拟引进对象,拟引进对象名单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公示期间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同时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福利待遇及优惠政策

(一)福利待遇

按国家事业单位编制规定购买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在关岭县服务期不少于3年,3年内不得参加县外的考调,县内考调、提拔不受影响。

(二)优惠政策

聘用期间,提供一套50平米人才公寓,聘用人员在关岭服务期间拥有公寓的使用权,离开服务地后人才公寓移交县人才办管理。同时每月可享受特殊人才津贴补贴,由县财政开支。

六、纪律及相关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的,应当主动报告、及时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