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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贵州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3人公告
2016-10-20 00:10:18   地区:贵州   浏览:0

3.2016年10月26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10月27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在2016年10月28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0月24日9:00至10月30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特别提醒:为避免网络波动影响,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务必提前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9:00至11月10日17:00期间[特别提醒: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和笔试考试时间之间为应对系统故障问题的缓冲时间。非网上报名系统故障问题,不延长《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各位考生务必提前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存]。

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6.少数民族语言测试。报考定向招聘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乡镇岗位(或需要先进行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的岗位)须先进行报考职位要求的民族语言(以《职位一览表》要求的语言为准)测试,测试在笔试前进行,时间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人社部门另行通知(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测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确认为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具备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测试不合格或不参加测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办法由县(市)人社部门商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3.部分招聘岗位采取先进行面试(专业测试),后进行笔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1.笔试考试科目

报考管理岗位的,考试内容一般为《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考试内容一般为《专业知识》(主要测评招聘岗位所需必备专业知识)。

具体笔试考试科目详见职位表。

笔试考试工作由各级人社部门(州属单位由主管部门,下同)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考试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16年11月12日下午,考试地点为报考单位所在县(市)。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专业测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先进行面试(专业测试),后进行笔试的招聘岗位,面试(专业测试)前由相关部门通知考生先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各相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开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留意各指定网站公告(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