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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蒙古玉泉区招聘220名合同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2016-10-11 18:40:42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玉泉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后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0月17日9时-10月25日10时。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471—5687033。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含2015年、2016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免费人员,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缴费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7日9时-10月25日17时。

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

2.笔试报考费为70元。2016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5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15年、2016年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见附件3)2份,于2016年11月8日-11月9日到玉泉区人社局620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减免考务费申请表》由玉泉区人社局送到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3.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须持《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见附件2)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于2016年11月8日-11月9日到玉泉区人社局620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由玉泉区人社局送到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4.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其减免费用后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在规定日期内通过网上银行退到报考人员交纳费用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由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其招聘计划。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

“六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各类岗位开考比例应达到1:2。“六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各类岗位未达到1:2开考比例,将采用考生全员参加笔试和面试最终总成绩排名的办法,“六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各类岗位如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该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总成绩的平均值方可进入体检与考核环节。

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并已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考费退到报考人员的银行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