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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中山市气象局招聘2人公告(第二批)
2016-09-29 15:01:39   地区:广东   浏览:0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气象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气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山市气象局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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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气象局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中山市气象局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