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成绩须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4. 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经锡盟公开招聘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锡盟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结果报锡盟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锡盟公开招聘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结束后,要形成考察报告。
(七)公示与聘用
1. 锡盟公开招聘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新聘用(列编招聘)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诚信档案。
5.用人单位须与办结审批手续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设定最低服务年限,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聘用合同中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等媒体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79-8219195 锡盟党委组织部:负责文联招聘单位的报考政策咨询。
0479-8278199 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锡盟行署各招聘部门单位的报考政策咨询。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9-8235702 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举报电话:0479-8219195 锡盟党委组织部
0479-8273276 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锡林郭勒盟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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