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6年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6-09-25 17:00:13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属于“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的证明;属于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有户籍或生源地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籍所在地公安派

 

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服务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等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凡递补后招聘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面试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 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条件艰苦的旗县区、苏木乡镇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六、体能测评
 
     1.报考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的考生,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在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3.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或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的体能测评最后一天结束前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面试
 
(一)面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组织实施。自行组织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的面试由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凡采取两种以上方式进行的,其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方法,由用人单位在面试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三)报考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蒙古语回答。
 
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
 
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以用蒙古语回答,也可以用汉语回答(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选用一种语言回答,不能混用。报考人员用蒙古语答题的试场,必须配备两名蒙古语翻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