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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光山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32人公告
2016-09-25 17:05:35   地区:河南   浏览:0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参加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公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结果备案的程序进行。不进行笔试的按公告、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结果备案的程序进行。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笔试由光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基础知识》两科,共一张试卷。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卫生基础知识》分值占70%。

2、笔试时间:2016年10月16日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且具免笔试资格的报考者,可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最高成绩计算。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的确定。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将在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2)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时,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4)面试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不进行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体检。通知体检时遇有放弃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如同一个职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

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七、签订合同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

(1)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上岗。

(2)由省级财政对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