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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贵安新区事业单位招聘116人公告
2016-09-19 11:29:23   地区:贵州   浏览: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笔试成绩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安新区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加分

1.加分政策。

按照《贵安新区雇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贵安新区实际,在贵安新区工作满两年以上的雇员,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在本次考试笔试成绩(折算后)的基础上加1分;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优秀等次的,在本次考试笔试成绩(折算后)的基础上加2分;因工作成绩突出,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称号者,在本次考试笔试成绩(折算后)的基础上加3分(报考者同时具备以上几种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就高计算加分)。

在贵安新区工作满两年以上的临聘人员,在本次考试笔试成绩(折算后)的基础上加0.5分。

2.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和新区各单位组织实施。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七、资格审查

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在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考生须持资料: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供学历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和条件进行复审,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含自愿放弃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电话关机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

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含3:1)内确定职位面试对象。

考生要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面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八、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有结构化和专业化2种方式,其中专业化面试分为中医、临床、医技、护理4种类型。职位的具体面试方式情况见附件一。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职位招聘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职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比例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专业化面试职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面试成绩)×50%;结构化方式面试职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体检

根据招考职位(同一职位代码)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