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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遵义市播州区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
2016-09-07 23:06:23   地区:贵州   浏览:0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2个工作日以后,如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申请放弃面试,在此环节不再递补人员进入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考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合招聘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处理问题和实践应用能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考生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按时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zyxrs.gov.cn/)进行公示。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综合应用能力150分)÷3×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体检之后放弃的考生,报请市人社局将其列入我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不诚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十、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招聘单位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生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近三年不能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招考,并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有工作单位的区招聘领导小组将相关情况通报单位,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

1、根据招聘工作程序分阶段按规定进行公示。

2、拟聘公示,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在考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聘人员,并通过遵义市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区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