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6广东增城区安监局招聘1人公告
2016-08-30 16:00:08   地区:广东   浏览:0

(3)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格检查。由区安监局组织。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招用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出来2个工作日内向增城区安监局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政治审查。由区安监局组织。参照相关政策和岗位要求,重点考察预选招用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八)拟招用公示。对考试考察合格的拟招用人员,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增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http:rsj.zengcheng.gov.cn、http:www.zcaj.gov.cn、http://www.qgsydw.com)向社会发布公示。报考人员对本人成绩(含名单、笔试、面试和体能成绩、体检政审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增城区安监局(增城区荔城街菜园中路49号)申请查询,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查证一次。

(九)招用。与区安监局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按照《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增人社〔2014〕25号)、《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增人社〔2014〕26号),参照辅助管理类人员保障,基本工资(含单位和个人部分“五险一金”)不低于4.5万元。

四、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人员往返交通、食宿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在体检、考察、公示和招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用资格。

(四)本次招用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次招用有关政策由区安监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尹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020-32852386,上班时间8:30—12:00,14:30—17:30,监督电话:82731139)

原标题:2016年增城区安监局公开招用局机关聘员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