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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
2016-08-30 16:05:52   地区:云南   浏览:0

计划裁减公告于9月28日在在云南省文化厅门户网站(www.why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笔试结束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还将审核考生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四)缴费和准考证

1.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16年9月6日18:00至9月14日24:00时期间完成交费。笔试分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100元/人。

2.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16年10月25日9:00时至10月29日开考前半小时,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打印准考证。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及出题范围,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45日内,在云南省文化厅门户网站(www.why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参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由省文化厅统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与计划招聘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面试前,由用人单位组织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达到规定比例;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则相应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达到规定比例,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在用人单位现场进行;届时,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交验(验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各相应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并填报资格复审确认表;2016年12月前毕业的应届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符合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云南省文化厅门户网站(www.whyn.gov.cn)上另行公告通知。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一定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其中:(1)省京剧院、省滇剧院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2)省文化馆、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和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三)体检

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四)考核

由用人单位按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核。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省文化厅门户网站(www.why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