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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息烽县事业单位招聘176人公告
2016-08-04 23:14:29   地区:贵州   浏览:0

免费确认在报名时同时进行,由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息烽县2016年特困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并由工作人员现场予以审核确认。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招聘岗位一览表》、《报名信息表》及《考试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报名信息与在笔试、面试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须书面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信息和隐瞒事实不报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考生)自负。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和聘用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县“公招办”的指导下,由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近期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材料,但此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进入笔试、面试考场等招考环节的依据)、户口簿、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的正面免冠一寸标准彩色证件照片5张。

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需注明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是否同意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并在息烽县录取聘用后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用人单位及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服务时间等符合资格条件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报考定向招聘“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当选证》或任职文件以及由村支两委和乡(镇)党委、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以来在岗工作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注明所任职务、任职时间、是否满一届等)。

报考定向招聘“居委会成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任“居委会成员”的文件或当选证以及由居委会和乡镇(社区)党委、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任居委会成员以来在岗工作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注明所任职务、任职时间、是否满三年等)。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士兵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根据《招聘简章》、《招聘岗位一览表》,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和复核,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报名、现场缴费,报名人员缴费后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交现场审核录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或缴费后未交报名表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缴费结束后,《岗位一览表》中未标明“不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对缴费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公招办同意,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6年8月17日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县公招办在报名结束后,对招聘岗位报名情况进行公布。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

领取时间:2016年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