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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重庆城口县事业单位招聘87人公告(第二期)
2016-08-02 23:58:26   地区:重庆   浏览:0

3.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网上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网上报名未通过。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6年8月17日下午18:00前进行修改(超过规定时限未修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网上报名通过,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通过后,须在2016年8月19日下午18:00前进行缴费。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考生按每人每科5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网上报名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方式设现场缴费和网上缴费两种,现场缴费地点在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网上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缴费注意事项(附件3)和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5.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通过并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6.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后确认参加考试的人员,于2016年8月29日上午09:00—8月30日下午18: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的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但须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笔试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笔试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或特殊岗位的,经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后,可适当放宽笔试开考比例。

取消的招聘岗位,退还笔试考务费。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笔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三)笔试方式、科目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2016年7月27日发布的为准。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比例即面试比例(详见《一览表》),按照各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名单,于2016年9月9日前在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chengkou.cqhrss.gov.cn/u/chengkou/)上公布,届时请考生在网上自行查看。

1.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9月12日— 2016年9月1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其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因资格复审环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2.资格复审地点。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

3.资格复审资料。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和证件的进行审查:

(1)《城口县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报名缴费后打印的有效)原件;

(2)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与网上报名一致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4)户口簿(报考岗位有户口要求,包含户口薄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原件和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注册打印)原件;

(7)正式在编的非城口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或服务一年及以上基层项目服务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当地组织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加盖鲜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原件;

(8)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及其它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七、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若资格复审合格的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若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未达规定面试比例(各岗位面试比例详见《一览表》),则按“实际参加资格复审考生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递减招聘名额(从小数点后第一位小数按四舍五入保留至整数),无法递减的,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不低于其余岗位进入面试环节考生的最低笔试成绩方可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