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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47人公告
2016-07-14 22:00:02   地区:贵州   浏览:0

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除加盖单位公章外,须由经办人员签字。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人员不得再补交任何同报名加分等有关的材料,招聘单位也不得再收取补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本简章有关规定,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等进行认真的资格审查,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报名审核人员在《报名表》、《加分审核表》、其他报名资料复印件上分别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登记册需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一同上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一)笔试内容

报考乡镇中学岗位的考试科目分别为对应招聘岗位的专业学科知识,每个考试科目总分为150分;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5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8月27日 ,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准考证》的发放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8月25日—8月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发放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生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收据领取。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总分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未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六、体检

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总分达到70分及以上考生,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

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动放弃体检(含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结果均按不合格处理,不递补人员体检;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不递补人员体检。

体检(复检)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的安排部署、检查和指导(具体考察办法另行制定)。

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没有考察依据(毕业生学籍档案、个人人事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四)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得报考情形的;

(五)不符合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的;

(六)其它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的。

凡不按时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考察结果按不合格处理,不递补人员考察。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数的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对笔试、体检、考察等重要内容和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ql.gov.cn/)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