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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16年招聘启事
2016-07-14 00:11:11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内蒙古自治区领先、重点学科建设及教学管理科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学科评审,规范资料整理,保障教学管理科管理工作顺畅进行,我院拟面向社会招聘5名编外人员做为内蒙古自治区领先、重点学科学科秘书及教学管理科管理人员。现制定招聘办法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专业对口,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临床医学专业、公共卫生专业、医院管理专业、计算机专业或师范类院校等非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应综合测评成绩年级排名前20或班级排名前5,往届毕业生应年龄小于35周岁,取得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身高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吃苦耐劳;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和专业技能;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7.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7.文字功底深厚,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软件的使用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2.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5.违反学校规定,在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6.毕业时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者。

四、招聘程序

1.医院组成由分管院长牵头,人力资源管理科负责具体落实的招聘工作组进行招聘选拔工作。

2.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

3.招聘工作组召集相关人员对当事人进行面试,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质。符合条件者进入工作岗位。

五、体检

符合条件者进入工作岗位以前需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由医院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医院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工资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后比照现行编外人员发放工资。

八、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个人信息应准确可靠。

2.招聘过程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3.因应聘者本人信息错误造成的应聘失败,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者毕业当年必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招聘。

5.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相应资格证书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复印件留做备案资料,恕不退还。

6.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7月13日下午17:15。

监督电话:0472-217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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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docx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