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政审、公示、录用及管理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通知其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与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报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用手续。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或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2016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0337。
八、本《简章》由吴中区教育局、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7081181,0512-65253721。
原标题:2016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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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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