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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晋宁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48人公告
2016-06-06 15:57:30   地区:云南   浏览:0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晋宁县卫计系统2016年度招聘工作人员的各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安排拟聘用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晋宁县卫计系统2016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由晋宁县卫计系统2016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晋宁县卫计局:0871-67892258 0871-67895473

晋宁县监察局:0871-67892287

晋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801858

原标题:晋宁县卫生系统二〇一六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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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晋宁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相关附件

2016年晋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晋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晋宁县卫计系统2016年度事业单位

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