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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汕尾市林伟华中学招聘3名教师公告
2016-06-03 17:13:45   地区:广东   浏览:0

(2)逾期未能提供其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3)市教育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60-3383663;

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0660-330698,0660-330663

原标题:2016年汕尾市林伟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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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2、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3.招聘对象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尾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