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研究机构
2016云南昆明市测绘研究院招聘7人公告
2016-06-03 16:12:01   地区:云南   浏览:0

1、昆明市测绘研究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其准考证。

2、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时间:2016年6月27日—6月28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地点:昆明市人民东路人民巷16号

昆明市测绘研究院四楼行政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黄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138963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招聘考试共分为笔试与面试,不指定教材。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闭卷考试。

2、笔试的日期:2016年7月16日(具体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笔试的地点:具体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重点为报考人员专业基本知识的应用和开展实际业务工作的能力,采取以专业知识为主的现场问答方式进行面试。

3、面试的日期:2016年8月(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的地点: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参加笔试时,请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开考前15分钟内到达考场,未到达者视为放弃;面试要求另行通知;相关考场纪律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二)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均低于60分时,本岗位当年不予招聘。

 

(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由昆明市测绘研究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次序。

(四)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规划局网及本单位公务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七、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和体检由昆明市测绘研究院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

昆明市测绘研究院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昆明市测绘研究院负责通知考生。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测绘研究院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由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规划局网及本单位公务栏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纪律监督

(一)严格按照招聘原则开展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