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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安宁市事业单位招聘75人公告
2016-06-03 16:12:32   地区:云南   浏览:0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通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特殊情况的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见上文规定。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分高的进入下一阶段。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安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察和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及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并与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简章由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宁市教育局、安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分别负责解释相关内容。

十一、监督电话

安宁市教育局 0871-68683032

安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871-68691325

安宁市监察局 0871-68699392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 68699750

原标题:安宁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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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安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