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6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直属事业单位招聘55人公告
2016-06-03 16:14:17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5.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户口在区外的锡盟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锡盟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锡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条件中要求有专业工作经历和资格条件的,须按规定要求提供。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锡林郭勒盟广播电视台“电视节目蒙文制作”、“电视节目汉文制作”、“电视摄像记者(男)”岗位,考生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公章,证明样式见附件。

报考岗位中,要求有从事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的,须由旗县级及以上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加盖公章。

报考上述岗位,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提交材料时间:2016年6月21日前,提交地点: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703房间。

(五)面试及相关要求

1.面试

(1)面试工作由锡盟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

(2)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现场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3)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复审工作人员说明),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3.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经锡盟公开招聘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锡盟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结果报盟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锡盟公开招聘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结束后,要形成考察报告。

(七)公示与聘用

1. 锡盟公开招聘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