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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舟山市普陀区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25人公告
2016-06-02 00:40:13   地区:浙江   浏览:0

(五)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纳入用人单位正式事业编制,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同时享受普陀区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在服务期内的第3年可享受一次性2万元的政府津贴;25平方米人才公寓等)及普陀区人才安居工程购房补贴政策。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相关情况报省考试中心在浙江信用网上公布。

2、对未按招聘条件第一条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一律不实行递补。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0580—3028990。

原标题:2016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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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2016年普陀区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计划

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