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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16-05-29 19:34:21   地区:贵州   浏览:0

七、体检

(一)体检必须在引进办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选派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拟聘用资格。

1.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近5年来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的人员。

4.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6年5月1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黔西南州在职、在编公务员(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6.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规定,对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社局审批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考生与工作人员有厉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9-3568043(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9-3568028(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室)

十一、注意事项

(一)在本次引进过程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引进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二)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三)在引进过程中,有关本次引进信息,将在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xynun.edu.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考生自行阅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引进办公室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