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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昆明市委党校(院)招聘8人公告
2016-05-27 20:36:25   地区:云南   浏览: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负责。专业、学科设置以《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为指导。2016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等的,需填写《承诺书》并提供学校相关学籍证明材料。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式和时间地点

招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经资格审查后,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招聘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经资格审查后,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

考试内容:写作与专业知识为主。

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的方式进行。

2.领取准考证时间、方式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6月27日—29日,请考生登录本人报名时的邮箱下载打印准考证。

3.考试时间:2016年7月5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

4.考试地点: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教学楼二楼教室。

(二)面试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考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面试的方式、内容

①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以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为主。

要求:应聘人员结合自己从事的工作和专业,准备30分钟的讲课内容进行讲授。

②管理人员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以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为主。

3.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9日(星期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地点: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教学楼二楼教室。

(三)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1小时前,参加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所有证件原件到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教学楼一楼大厅交工作人员审验。审验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2.在规定时间内考生不到场考试的,按自愿放弃考聘资格处理。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招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选。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的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