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6江苏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37人公告(第三次)
2016-05-25 21:03:19   地区:江苏   浏览:0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按面试成绩排序,仍然同分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遵纪守法等情况,在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视为不合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受理单位将及时核查处理。举报投诉电话:0518-83696933;0518-83968833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其中,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2.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关注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完成聘用备案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8-83968833,0518-83968823。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连云港市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6年连云港市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第三次招聘岗位表.xls

2.2016年连云港市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第三次招聘报名表.doc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24日